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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年会·中国jinnian建筑流程添加时间:2024-09-22 16:13:54

  jinnianhui金年会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6月20日至22日在北京召开,与会围绕“统筹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主题积极协商议政,共提交210篇大会发言。今日起,分两期摘发部分发言内容,敬请关注。

  首先,重点强化城乡建设中的精准能源配置。一是建立城乡分布式能源系统。面对城镇化过程中的人口集中和建筑集中趋势,应坚持以“双碳”为核心目标,以能源的科学化、分布式的城乡配置为抓手,探索采用分布式能源系统,减少长距离输送过程中的能源消耗,达到精准用能、高效用能、减少碳排放的目标,使城镇和乡村成为一个有机体。二是建立城乡精准能源配置规划。从城乡、社区和建筑三个层面科学制定城乡精准用能、近零碳建筑的相关规划,实现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的绿色低碳发展协同助力,建立高品质、高质量的内在有机循环自洽系统,创造生态、包容、宜居的城乡绿色低碳生活。三是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将“垃圾分类”长期坚持下去,实现城市垃圾的零排放和回收利用、城市中水循环利用等资源再利用。

  其次,切实加强城乡建设中的绿色建筑管控。一是建立建筑体台账。将“绿色文化”“双碳文化”融入绿色建筑理念中去,建立城乡建设中建筑体的空间分布特征、碳排放指标、资源消耗标准、运营监测数据等“台账”。二是建立绿色建筑管控体系。建立由绿色建筑规划、绿色建筑标准、装配式建筑技术、排污和用能监测等组成的绿色建筑管控体系,引导绿色建筑转型发展。三是大力发展新型绿色建材。贯彻落实建筑工业化战略,加大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的技术研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推进建筑、结构、机电、内装一体化,设计、生产、装配一体化,技术、管理、市场一体化。

  第三,实施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互补式高质量自洽发展。着力构建具有“自我生长”“自我修补”和“自我消亡”功能的城乡互补城市体系,特别是针对未来人口老龄化和人口负增长制约城镇化和乡村振兴质量状况,持续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科学管控和对自然资源的高效利用,在“双碳”目标引领下平衡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目标,实现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互补式高质量自洽发展。

  第四,开展“零碳城市”试点建设。在条件成熟、有试点意愿的省份开展“零碳城市”试点建设,借鉴阿联酋马斯达尔零碳城、雄安新区近零碳的建设经验,在56平方公里规模、可容纳510万人的“零碳城市”试验绿色理念、绿色技术,为我国乃至世界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参考样本。

  一、要树立天地一体化的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强化经济社会领域适应气候变化的韧性。要充分认识气候对自然生态的制约性作用,提高“山水林田湖草沙冰”和气候相互作用和影响的科学认知。要开展对重点区域和承载力脆弱地区主要生态气候和自然灾害链研究,科学把握不同区域生态系统和不同类别生态系统的气候承载力和气候适应性,树立天地一体化的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在推进能源转型过程中,如风能、太阳能和水能等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要加强开展气候、生态和环境影响评估,加强天气气候影响下的可再生能源多尺度时空变化的精细化监测和预估,充分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使用效率和安全性,稳妥推进经济、能源、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在城乡规划、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布局和重大工程建设等经济社会活动中要充分考虑气候安全因素,开展气候韧性与适应性分析和论证。

  二、要健全和完善标准规范和法制保障体系,统筹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风险治理。要加强温室气体和碳排放相关联的监测、预估及其气候风险评估等系列标准研制,提升碳达峰碳中和的监测评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要从“720”郑州极端暴雨事件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加强自然灾害防御相关法律制度的研究和制定,并结合基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主要区域灾种特点的地方立法等形式,健全完善以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多部门联动和全社会响应的应急联动机制,实现停工停学停业依法依规自动触发,强制性规范各政府部门数据的信息共享,增强全方位实时和动态监测、预估和评估能力,最大可能减少自然灾害对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成果的不利影响。

  三、要提高全球风险和机遇意识,加强气候变化全球影响的战略研究和布局。1.高度关注极地气候变化对我国天气气候、国际能源开发和军事战略部署等的影响,早谋划早部署。2.需要深刻认知青藏高原对全球气候变化响应和影响的科学机理及其变化趋势,积极趋利避害。3.要高度重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可再生能源开发能力,保障“一带一路”互联互通相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低碳,彰显我共建“一带一路”的绿色发展理念。

  一、充分发挥水电灵活调节作用,促进新能源并网消纳。面向高比例非稳定风光电系统,应盘活水电存量,谋划风光水发电增量,把水电功能定位从传统的“电量供应为主”向“电量、储能、容量支撑”转变。围绕构建多能互补新体系,搞好水电发展规划与流域综合规划的衔接协调,对水电发电任务和风光水互补任务进行科学划分,避免水电容量闲置,促进新能源并网消纳,提高清洁能源结构质量、抓紧研究确定常规水电站扩机增容、梯级储能的建设条件,因地制宜编制水电扩机规划。加快水电立项审批工作,推动尚未开工的龙头水库以及明确消纳市场、开发可行性较好的电站建设,有序推进重点河流水电开发,继续推进具有开发可行性的金沙江上游、澜沧江上游、怒江、大渡河上游、雅砻江中游梯级开发建设,尽快开工建设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

  二、加大抽水蓄能开发建设力度,开展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在大型风光电基地所在地区,搞好抽水蓄能规划与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和项目布局、输电通道衔接协调,切实解决资 源站点规划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协调不够问题,制订并落实抽水蓄能电站电价疏导等机制,解决市场化程度不高问题,统筹本地消纳和外送,探索推进一批风光水蓄储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创新流域风光水蓄储互补模式,推进中小型抽水蓄能项目建设。

  三、开展小水电现代化提升,建立小流域风光水蓄储多能互补机制。加大各级财政支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对完成清理整改的小水电站,以河流为单元开展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化技术,开展小水电标准化建设和集约化运营管理,推进小流域梯级优化调度,增强小水电的调节能力,支持小流域风光水蓄储多能互补、小水电智能改造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小微型抽水蓄能改造项目建设、建立小水电绿色发展的电价政策。

  四、加强关键技术与应用基础研究,着力破解生态、移民、技术、管理等难题。深入开展风光水蓄储多能互补容量规模配置与优化技术、清洁能源基地联合调度关键技术研究。加强技术攻关,加快研发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提升工程建设能力,强化数字化技术应用,开拓水电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蓝海。

  一、加强我国产品碳排放核算基础数据库建设,不断提高其科学性与系统性。从国家层面规范碳排放数据采集,利用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通过企业碳排放基础数据在线直报系统建设,实现对已有数据进行整合挖掘、缺失补齐,并开展交叉验证,同时实现可追溯,为产品的碳排放核算提供系统可靠的基础数据支撑。

  二、建设产品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标准体系,成立产品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机构,借鉴发达国家已经形成的较为成熟的企业产品碳核算方法,建立我国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学和标准体系,结合我国企业实际情况编制相关产品的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清单,建立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碳排放数据库。

  三、建立数字化碳排放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多方协作,建立跨部门、行业、企业的能源消耗、碳排放等数据共享机制,提高碳信息和数据利用效率,促进产品碳排放核算结果的公开透 明。进一步规范碳排放核算行业准入标准、细化工作流程、统一核算标准、明确核算的法律责任等,提高产品碳排放数据的可靠性。

  四、加强产品碳排放核算结果对企业的激励引导作用。引导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利用碳税、财政奖励等调节手段为产品进行绿色认证、低碳认证,通过产品碳核算引入产品碳标 签,促进企业碳减排,同时能提高大众的碳减排意识。

  五、加大碳排放核算和管理的人才培养力度。依托高等院校设立人才培养学科基地,加强碳排放核算、碳资产管理等相关领域的人才培养,对企业开展产品碳排放核算培训,推进碳核算、核查行业协会建设,规范监督碳核算、核查行业服务,提升我国碳核算、核查队伍整体水平。

  一、多管齐下促减量。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促源头生产和使用减量。从严监管减量。严厉打击违规生产超薄塑料袋、超薄农膜及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的黑作坊,严防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流入市场。加强餐饮、商超、快递、外卖及电商平台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督促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替代减量,政府与市场相结合,引导可降解塑料产业合理布局,在税收、融资等方面加大对发展可再生塑料、开发利用可降解塑料资源的废旧塑料综合利用行业支持,出台可降解制品指导目录。对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消费者和企业征收附加消费税,或推动塑料定价、将塑料的负面外部性体现在塑料价格中,鼓励替代材料使用,技术支撑减量、推行塑料制品绿色设计,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产品研发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提升替代材料、产品质量和性能。强化标准和监测能力建设,出台可降解塑料制品强制性标准和标识,规范应用领域。

  二、多措并举促再用。推进垃圾分类。加快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推动塑料垃圾有效分类,提高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和无害化处置水平,大幅减少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和环境泄漏量。推进规范回收。建立完善废旧物品循环利用体系,合理布局废旧物品回收站点。发挥基层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持续推动废旧农膜、 农药包装物等废旧农用物资应收尽收,推进再生利用,培育发展废旧塑料循环利用新模式、新业态。

  三、多方联动促共治。鼓励有条件的省市区出台地方条例,适时推动国家层面出台禁限塑法律法规,严格界定 特殊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范围,明确生产、销售和使用者的法律责任,强化约束力和惩戒力,强化部门协调,进一步完善协调推进机制,明确重点领域禁限塑工作牵头部门,解决商务部门负监管责任却无执法队伍和执法权问题,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健全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报告制度。持续开展治理联合专项行动,突出问题移交生态环保督察,完善考核评价。

  一是提升数字管碳、减碳创新能力支撑,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加速推进产业数字化,完善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配套,深化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在传统产业领域应用,促进传统产业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建立健全能源利用统计预测与监测体系,通过智能化手段面向高耗能行业实现碳排放总量管理等碳账户管理场景应用,加强能源、工业、建筑、通信、交通等重点行业基础、前沿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实现提质降本增效。

  二是推动数字化和绿色低碳化协同发展。强化数字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导向,加大信息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化转型力度,完善数字基础设施产业使用可再生能源的考核体系,重点加强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的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高质量建设“东数西算”工程,通过数据中心余热回收、跨领域跨行业梯级应用等方式,持续提升能源高效清洁利用水平。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助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碳减排。强化政策导向,推进碳税机制构建及实施,对开征碳税的纳税人、税率、计税依据、税收优惠等深化研究论证,在适当时机推出碳税政策;创新碳中和价值转化机制,深化政府碳中和采购制度;强化绿色消费政策,让绿色低碳理念和产品成为公众的自觉选择,倒逼市场主体推进数字化绿色低碳改造。

  一是深化土壤固碳机理研究与技术攻关。应加强土壤碳汇机制研究,进一步研究不同生态系统、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的土壤碳汇与源转化的影响因素、作用机理、过程机制及固碳效应,查清全国土壤碳库储量、分布特征、影响因素、演化趋势等。重点开展农田生态系统碳循环关键过程研究,明确耕作管理、种植结构、施肥措施等不同类型活动对农田土壤碳汇的影响,提升土壤碳通量监测技术水平,提出基于2030、2060碳排放约束目标的土壤碳汇应对方案。

  二是优化土地利用方式和农业生产模式。以绿色低碳为导向,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审慎推进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减少盲目开垦与耕地过度利用,从而减少碳源增加。调整生产结构,优化生产模式,加强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有机肥和生物炭等技术应用,增强生态系统和土壤固碳容量和效率。大力推广化肥农药减量施用技术、节水灌溉技术、生态沟渠、减排新材料应用等减排技术,配合作物品种更换、作物播期调整、农田基础设施改善、智能化装备与生态种养模式等智慧农业适应技术,构建高产、高效、弹性、可持续农业生产系统,实现生产能力提升与减污降碳协同发展。

  三是以整县为试点,制定“农业废弃物(秸秆、畜禽粪污)全面综合利用规划”,夯实全域秸秆禁烧,将县域内相关(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项目等)政策进行统筹管理,试行有机肥施用补贴政策,形成从源头治理原料来源企业生产农业种植优质农产品土壤碳汇的全链条建设,使农业废弃物经过生物学技术处置后,一部分产生绿色能源 替代化石能源,一部分变成有机碳肥回归土壤中,形成碳汇。

  四是推动土壤碳汇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开展土壤碳汇方法学研究,实现土壤碳汇数据可核算、可管理。尝试将农业碳交易纳入商品粮成本核算中,培育土壤碳汇评估、认证、监测体系和机构,为土壤碳汇市场交易、碳税征收、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构建提供支撑。

  一是把煤电和光伏风能作为能源供给的主要基础能源。既要做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提升煤电应急调峰能力,又要大力发展光伏等新能源,不断提升太阳能发电效率,为规模化太阳能电力消纳奠定技术基础。此外,风、水、核等在满足技术、资源、环境条件下,要应开尽开。

  二是大力发展智能电网和储能以优化能源电力系统。利用大数据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智慧电力系统。扩展跨区输电通道建设,提高清洁能源接纳和输送比重。加强配电网互联互通和智能控制,发挥微电网就地消纳、集成优化作用。推动发电企业、电网、地方政府和主要电力消费企业加强协同,加强能源供给与消费系统联动。大力发展可用储能技术,提高系统调节能力。

  三是有序推进各行业碳减排。继续坚持节能优先,推动各行业低碳技术研发,科学有序升级产业技术,加强钢铁、水泥、化工、有色等高碳工业生产流程低碳重构和行业间耦合协同,推动建筑和交通系统电气化。产业技术升级还需要重视技术的成熟度、经济性,尤其是技术的碳减排潜力,避免技术装备高碳锁定或频繁升级造成投资浪费。

  一是把水资源上升到高度,建立更加协调的水资源治理体系。水资源涉及多个部门,“九龙治水”的现象依然存在,各方面都有法律法规作依据,而民法典、土地管理法、水法、防洪法、湿地保、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长江保等都与水资源有关。因此需要加紧梳理涉水的法律法规,建立中央层级的水资源协调机制。

  二是部署拦河圈水和挖湖蓄水安全评估与治理,尽快完善水资源的确权登记。把河长制、湖长制等纳入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开展城市河道拦水坝安全评价,积极开展“基于自然解决方案”的河道生态治理恢复试点。把拦河圈水造景和挖湖蓄水造景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三是全面开展城市水资源承载力调查分析,将城市用水总量、效率、结构和入河湖排污总量纳入规划指标体系。作为控制城镇和人口规模、优化城市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刚性约束条件,强化用水定额管理。从严治理水资源过度开发和浪费问题,构建水资源监测监管体系。强化统一执法。

  四是全面实施雨污分离和水循环利用的城市升级改造工程,统筹规划城乡水利设施建设。建立雨、污水分离管网。按照城市水网、管网汇聚情况。提高海绵城市建设力度,形成更加合理的城市梯级用水价格。提高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奖励对中水的循环利用,全面实现污水的标准化处理,补充生态水。

  一是加强绿色低碳宣传教育。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推动绿色低碳理念深入人心。创新宣介方式和手段,将绿色低碳理念有机融入文艺作品,制作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持续开展世界地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碳达峰碳中和的积极性。

  二是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发布绿色生活方式指南,积极宣传绿色生活科学方法,探索开展个人碳积分排名,低碳生活自愿承诺,引导群众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逐渐养成绿色低碳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大力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坚决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引导群众自觉节水节电,杜绝食品浪费,践行光盘行动,减少塑料购物袋等一次性物品使用,自觉实行垃圾减量分类,优先选择步行、公交和共享出行方式,在衣、食、住、行各方面自觉践行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是健全绿色消费政策导向。因地制宜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推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坚决整治过度包装。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研发推广可降解塑料产品。有序发展共享经济,规范发展闲置资源交易。推进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碳标识制度。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提供更多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品和服务。加大绿色低碳产品推广力度,推动电商平台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推广节能、节水用品和绿色环保家具、建材等,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再生产品。建立绿色消费激励机制,鼓励各地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居民绿色消费。

  一、坚持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当代中国的最高目标是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现代化强国。实现现代化,首要任务是高质量发展,发展是质与量的统一,高质量发展也要保持一定速度。绿色低碳发展是发展方式的重大变革,落脚点仍然是发展,没了发展,绿色低碳也就没有意义了。不能单纯以GDP增长论英雄,也不能单纯以关停多少企业、矿山论英雄,不能单纯以减少多少能源消费、减少多少碳排放论英雄。

  二、坚持市场机制。多目标平衡不是面面俱到定计划、下指标,不是重视一个目标,就设立一套指标。层层分解、一票否决。单一目标的绝对化、极致化,很容易带来合成谬误、分解谬误。实现多目标平衡的发展,仍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如,推进低碳发展,政府和市场要两手发力,既要完善对能耗和“两高”行业的约束,更要还原能源的商品属性,加快能源及其价格改革,加快建设碳市场,让市场在减碳中发挥激励作用。

  三、坚持系统观点。实现多目标平衡的发展需要政府助力。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握发展与监管平衡,既要抓监管,更要促发展,不能抓监管之手硬,促发展之手软;要把握目标间逻辑,目标是多元的,但目标间有主次、有先后,制定政策要瞻前顾后,既要履行好部门地方职责,更要顾及对全局的影响;要把握长期与短期,长期目标要打持久战,不能打成攻坚战、歼灭战;要分清抓落实与责任制,不是所有工作都能层层分解、压给基层,都能责任到人、精准问责到人。抓落实要该放给市场的放给市场,该放给社会的放给社会,政府重点抓好市场主体、社会主体落实中必需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

  一、推广绿色低碳的建设养护技术及材料,建设低碳交通基础设施。一是积极开展废旧路面材料循环利用的技术研究,提高废旧材料的回收率,提升循环利用率,用好废旧材料循环利用技术。二是加强绿色养护技术的应用及推广,深入开发应用地热再生、排水路面等绿色低碳养护技术,并积极进行养护新模式探究。

  二、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根据我国交通及物流运输的特点,要不断完善和提速对货运市场进行“公转铁、公转水”的结构调整,积极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加快专业化、规模化的内河港口和航道建设,推进集疏港铁路项目建设进度,严格执行运营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制标准,加快淘汰老旧车辆,推行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等绿色运输方式,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三、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和智能化进程。要通过智慧交通、智能共享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实时监测交通流量、拥堵指数、延误指数,依托智慧平台、大数据技术智能推荐、智能标签、智能化分拣、高速公路ETC系统等途径减少交通拥堵,降低车辆空驶率、减少燃料消耗。从提质增效的角度实现有效促进节能减排。

  四、倡导绿色交通消费理念,引导绿色低碳出行。一是要积极倡导低碳出行理念,建立专业的交通信息共享平台。二是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加大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租赁等共享交通模式的推广力度,从源头上降低无效需求。三是加快推进新能源车辆的智能化、电动化、共享化应用,支持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燃油汽车禁行区试点,统筹研究制定燃油汽车退出时间表。

  五、大力推动我国自行车王国回归。一是要切实确保自行车的路权。建设有物理隔离的专用道,提高路网安全性,实现机非分流,利用共享单车大数据合理规划城市自行车道。二是完善自行车交通配套设施。新建自行车道按主廊道、连通道和休闲道三个等级标准建设,提升停放设施便捷性,加大车载GNSS、电子围栏等技术研发创新。三是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布局。突出“公共交通+自行车”零换乘特色,打通路网微循环。

  六、加快节能低碳运输装备的推广工作。要积极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车辆等采用新能源运输装备的进程;加快研究电动货车、氢燃料电池重型载货汽车在货运中的运用;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分时租赁、网约车、综合出行服务等商业模式发展;加快车用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内河船舶LNG加注站、充电桩布局建设,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机场等区域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为绿色运输和绿色出行提供便利。

  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应该是尊重自然规律、科学利用现有资源,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高质量发展,保护生态环境,这也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一些领域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一个指头弹钢琴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行业间、领域间、部门间、地域间缺少统筹规划,缺少协调配合。仅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就有大面积有价值的秸秆被直接还田或者在田间烧掉,大量的餐厨垃圾流向了不该去的地方,净水厂污泥变成了新的污染源,农村大量生活垃圾的有效价值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过程中浪费在运输途中。为此建议:

  一、立足高质量发展,建立“跨部门规划、跨产业融合、跨地域发展”的四手联弹机制,加强相关领域功能的互补嫁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在生物质资源应用领域,通过调农业结构补能源短板。将厌氧发酵确定为“生物质”资源化利用的主推模式,建成“单体规模适度、区域布局合理、各自分散运行、统一调度管理” 的清洁能源产业集群。

  三、创建中国特色的“产业治污”之路,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和生物质资源加工转化路径,打造污染耕地高效利用、有效治理、清洁能源产业兴旺和生态环境保护相互促进“植物沼气 (生物天然气)生物有机肥”循环发展的产业集群。推动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供给、需求双驱动的健康发展格局,走出一条“产业治污”促进生态文明的新路。

  一、加强顶层设计。1.对现行建设法规进行评估、修订。对绿色建筑进行全寿命周期监管;修订法规,明确相关主体权责,建立奖惩机制建筑流程。2.增强地方立法的操作性,明确强制性规定及标准。3.各级政府把推进建筑节能提升到实施资源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明确地方政府在节能建筑推广中的作用和任务指标。

  二、完善评价监测体系。1.制定建筑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基本框架。运用物联网、可视化等多种技术,制定全国建筑碳排放监测、核算统一标准,开发多层级建筑碳排放监控系统,逐步将农村建筑纳入监测范围。2.在现有《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基础上建立健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的技术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3.推动绿色建筑信息披露标准建设,建立相关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公布评价结果、质量控制、运行情况、实际节能效果等,接受社会监督。4.推广评价结果应用。

  三、加大扶持力度。1.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为绿色建筑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积极探索绿色建筑与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近零能耗等环节的融合推动方式,推动产业链建设发展。2.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建立以节能改造成本和效果并重的模式进行财政直接补贴,对改造项目收入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对改造后达到不同节能标准的既有建筑在使用、出售与转让等环节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3.对包括农村装配式住宅在内的新建项目,根据不同建设阶段确定不同的奖励或补助形式,提高财政支持建筑中绿色建筑的占比,政府对于绿色建筑的补助要根据实际成本增量的变化和技术进步进行实时调整。4.促进市场资金向绿色建筑倾斜,优化建筑行业融资结构。探索结合保险增信、信贷、债券等市场化手段建立绿色建筑长效发展机制,通过与绿色金融体系的结合,调动房地产企业开发绿色建筑产品的积极性。5.培养绿色建筑消费意识。地方住建部门应主动向消费者进行政策宣传和指导,有效推广《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

  四、以科技创新推动绿色建筑发展。1.发展建筑维修和延寿技术,增加建筑维修与功能提升的比例。2.科学建立绿色建筑科技创新体系,围绕重点领域开展共性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活动,推动建立绿色建筑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

  一、抓住关键少数,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好“头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既是对当下的考量约束,也是对未来的引领导向,体现了绝不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增长的决心和信心。

  坚持用思维去谋划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用眼光去看待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发现的问题,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让领导干部既交一本“经济账”,也交一本“生态账”。

  二、强化政策引领,推动领导干部履行资源环境保护责任。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实现生态环境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保护和修复生态系统、从根本上改善生态环境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锲而不舍、下大力气、落到实处。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审计制度,在严格生态文明制度执行方面形成强有力的制度约束,而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引导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的重要标尺,让“重点审什么、如何评价与定性、怎样运用结果”有了清晰指引。

  各级地方在制定细化本地区评价指标体系时应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区的资源禀赋特点和主体功能定位,科学设定评价指标权重和评分方法,使评价指标可衡量、可评价,便于操作。强化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生态环境质量等关键性指标的引导作用,突出国家规划设定的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把自然资源保护、生态保护红线、耕地保护红线、减污降碳、河湖长制等党中央重大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融入相关评价指标。发挥评价指标体系的指挥棒作用,督促引导领导干部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上任之时接一本“明白账”,离任之日交一本“生态账”。落实好党中央对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三、深化结果运用,促进各项监督机制有效贯通。调研中发现,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存在底数不清、数据打架的问题,数据资源尚未实现共享互通,有待加强贯通协调,发挥监督合力,念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紧箍咒”。一是充分发挥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灵活运用视察调研、会议监督、提案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开展监督,既要看到问题,也要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供党中央决策参考。二是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为抓手,加强审计监督、环保督察、纪检监察等各项监督的贯通协同,完善监督体制,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机制,促使监督更加有力有效。三是各地区各部门对标对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目标,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制度体系建设进程,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明确实物量和价值量,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作为评价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重要依据,推动习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一、不断强化企业生态环保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排污许可管理,规范企业排污行为,压实企业和经营单位管理人员的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通过许可证的发放进一步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使排污许可制度真正成为排污单位守法、执法单位执法、社会监督的基本依据。

  二、持续提升排污许可工作质量。开展排污许可质量“回头看”,对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进行“双百”质量审核,对执行报告提交率及报告内容规范性开展审核,针对发现问题建立明细台账和核销制度,抓好整改落实。将排污许可质量整改情况纳入对地方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排污许可证动态管理。做好顶层设计,打通环评、环境标准、环境监测、执法监管、环境保护税、总量控制、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制度链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证式”管理。依法依规做好排污许可证的延续、变更、重新申请及关闭企业排污许可证注销等工作,加快推进将排污单位的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其排污许可证。持续推进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清零。

  四、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一是强化执法监管,进一步强化企业排污许可证相关措施。全面启动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和执法检查工作。完善信息曝光披露机制,加大排污许可环境违法典型 案件的曝光力度。二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排污许可审批、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管理部门的联合监管。完善排污单位违法线索发现、问题反馈、督促整改、问题销号的“一条龙”管理工作机制,实现排污单位发证、监测、监管全闭环。三是加强系统对接和信息归集。将在线监测、移动执法、项目审批、应急管理、环境统计、排污权交易等其他管理应用平台与排污许可信息平台对接,将相关污染源管理信息自动归集到排污许可平台,为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提供基础保障。

  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决定了必须推动低碳科技。要全国一盘棋,理顺减排与发展、近期与长远、新与旧、立与破的关系,在保障能源安全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基础上,对能源结构和工业结构进行全面系统的变革。

  二、国家能源资源禀赋决定了我国未来减排技术路径。能源生产侧关键在于构建新型低碳电力系统。坚持先立后破,以可再生能源规模化生产作为“先立”之本,促进新系统构建。我国各种可再生能源资源潜力差别巨大,优先发展光伏、风电等资源潜力优势突出的重点方向。煤电在相当长时间内仍将发挥保障我国能源电力安全的“压舱石”作用,要进一步发展煤炭清洁高效发电技术。同时加强新型智能电网建设,其中储能是推进化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的关键纽带。

  能源消费侧重点在于电力替代和工业流程革新。交通和建筑行业重点是电力替代。以电力和氢能替代加速重构以化石燃料为主的传统过程工业,推进钢铁、水泥、化工、有色等行业节能降碳。

  三、能源新体系相关重点领域低碳技术发展优先序思考。当前技术条件下,在能源生产侧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是关键任务。可再生能源重在突破新型太阳能电池、超大功率海上光伏/风电等技术,优化自主第三代核电技术,广泛推广大规模低成本电化学储能和空气储能,新能源发电并网及主动支撑技术,重点攻关高安全长时电网储能电池技术,实现“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与供需互动的新型智能电力系统构建。

  氢能既是清洁能源,也是一种广义上的能源载体和储能方式,更是对冲高碳工业的原料。利用可再生能源、高温核能等制取的绿氢,可以实现电力的长时期存储,并推进可再生能源向物质的无碳转化。氢作为能源和物质的双重载体,将发挥联系可再生能源与工业的纽带作用,绿氢制备和氢储输技术应得到广泛推广。

  另一方面,能源消费侧改革布局重点在高耗能工业和建筑交通领域流程再造、“绿电”“绿氢”替代。需在节能增效的基础上,持续增加钢铁行业废钢电炉短流程占比,并逐渐推广富氢碳循环高炉技术、氢冶金技术。水泥行业碳排放中石灰石分解的工艺过程排放占50%55%,近期优先发展替代原料技术、替代燃料技术等。化工行业推广“减油增化”调整石化产业结构,重点关注低碳含氧化合物、烯烃芳烃合成及行业耦合技术,如煤化工与石油化工耦合,弥补石油化工生产路线的原料短缺和高能耗。有色行业重点攻关电解铝全绿电生产技术。交通部门持续推进电动汽车和氢能运输占比,建筑部门推进电力和氢能替代。

  四、顶层设计国家科技计划资源配置,设立“双碳”国家实验室。结合“双碳”各领域技术发展优先序,以现实需求为重点,结合长远发展,统筹部署低碳科技行动,持续设立“双碳”(或低碳)科技重大专项,加大对“双碳”领域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结合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计划,统筹部署国家“双碳”科技创新体系。充分释放国家政策红利,激励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引导企业和地方政府投入到示范工程建设中,促进大规模、系统性的能源技术示范落地。